本文章所属开云电子(中国):黑龙江(902) 钓鱼放生是一个古老的的话题,在我们的星球上出现鱼类和人类之后,人类与鱼类通过“芳饵细纶”产生联系之后就存在了,经过几千年的历史发展到今天,在当今主流媒体的渲染与鼓动下,“放生”一说愈演愈烈,也越走越偏越远,已经走上岐途末路,无益于钓鱼活动的健康发展,更以空洞的道德说教让人生厌,与和谐社会建设更无多少帮助。 说到钓鱼与放生的历史,我想起了清代著名作家、文艺理论家和评论家、美学家李渔,其代表作《闲情偶寄》是他的一部寄情之作,集中反映了那个时代个人修养标准和审美情趣。其中有一篇文章是专门论及鱼的,其所表达的思想和反映的社会认同,现在看来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摘选部分如下: “鱼与禽兽之生死,同是一命,觉鱼之供人刀俎,似较他物为稍宜。何也?水族难竭而易繁。胎生卵生之物,少则一母数子,多亦数十子而止矣。鱼之为种也似粟,千斯仓而万斯箱,皆于一腹焉寄之。苟无沙汰之人,由此千斯仓而万斯箱者生生不已,又变为恒河沙数。至恒河沙数之一变再变,以至千百变,竟无一物可以喻之,不几充塞江河而为陆地, 楫之往来能无恙乎?故渔人之取鱼虾,与樵人之伐草木,比取所当取,伐所不得不伐者也。我辈食鱼虾之罪,较食他物为稍轻。” 这段文字译过来大意是这样的:“鱼和禽兽同样都是生命,但鱼被人宰杀,比起别的东西来,总使人觉得有些理所当然。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水中的生物很容易繁殖,不容易灭绝。动物当中胎生的、卵生的,少的一胎产几个崽儿,多的几十个也就到头了;鱼的籽像小米,一个肚子装下千千万万,如果没有人像淘沙子那样有所裁汰的话,这千千万万个卵子可以不断繁殖,生生不已,如同恒河沙数,接着一变再变,没有穷尽,到后来多到无法形容。这岂不把江河堵塞成陆地,船支还能正常往来吗?因此,渔人打鱼捞虾,跟樵夫砍柴一样,都是取所当取,伐不得不伐。我们吃鱼虾的罪过,比吃别的要稍微轻一些。 现在看来,李笠翁的观点虽然另类,但有其道理:水中之鱼数量之大,繁殖能力之强,不是渔人(包括钓鱼者、捕鱼者)所能打捞干净的。即是从杀生害命角度,罪过也相对要轻的。我们是讲究传统尊重历史的民族,老祖宗的有几分道理的话还是要听一听,想一想的。 本文地址:/show_i120348.html 本文章由黑龙钓客于2011-6-8 10:20:39最后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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