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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国钓鱼锦标赛(西宁站)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华名人垂钓俱乐部
青海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青海省体育总会
青海省钓鱼协会
青海省移动通讯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多巴高原训练基地
四、竞赛日期:
2006年6月17日至18日
五、竞赛地点:
国家体育总局多巴高原训练基地
六、参加单位:
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及行业体协的优秀钓鱼选手,每队由4人组成(其中1人兼领队);经批准的企业队伍。
七、比赛项目:
(一)手竿淡水池塘钓对象鱼比赛(鲫鱼)
(二)手竿淡水池塘钓混养鱼比赛(草、鲤、鲫、鱅、鲢)
八、竞赛办法
(一)在同一天的比赛中,每队4名运动员分别参加上述2个项目的比赛。编为四个参赛集团,每名运动员每天参加2场手竿淡水池塘钓对象鱼比赛(鲫鱼)和两场手竿淡水池塘钓混养鱼比赛(草、鲤、鲫、鱅、鲢),每场比赛90分钟。
(二)比赛分别在8个赛区循环进行。每场比赛90分钟。由运动员抽签决定赛区和钓位号。每场比赛重新抽定钓位号,换位时按顺时针方向换钓位。
(三)比赛采用分区竞赛倒记分制,每个赛区为一个计分区,成绩越好,成绩分越少,如:每赛区成绩第1、2名分别获得名次分1、2分,以此类推。
(四)手竿钓鲫鱼比赛只计算鲫鱼成绩,以每场比赛鱼获尾数取赛区内名次分。手竿钓混养鱼比赛只计算草,鲤,鲢,鲫鱼的成绩,以每场比赛鱼获重量取赛区内名次分,在比赛中,未有鱼获者以所有赛区中的最大参赛人数为其得分,中途弃权者没有成绩和名次.
(五)在每个比赛项目中,每个运动员的各场名次分相加为该运动员的该比赛项目总名次分。总名次分少者领先,排定个人名次。如总名次分相同,则以副本分(即先看单场分优劣次序,再看总尾数或总重量,如果全相同以抽签方式)决定名次。
个人总名次以个人两项八场比赛的名次分之和(总分)确定,若总分相同则先以单场最好名次分优劣次序,后以鲫鱼总尾数、混养鱼总重量比较区别先后。
每队4名运动员个人总分之和为团体总分,分数少者领先,以此排定团体名次。如团体总分相同,则以副本分(即先看个人总分,再看个人单场名次分)决定名次。
以上成绩计算办法仍不能确定名次时则以抽签方式决定。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单项(手竿钓对象鱼、混养鱼)名次
1、手竿钓对象鱼按排名录取前8名给予奖牌、证书和奖金。
2、手竿钓混养鱼按排名录取前8名给予奖牌、证书和奖金。
第一名:3000元 第二名:2000元
第三名:1000元 第四名:800元
第五名至第八名:各600元
(二)个人总名次
按个人总名次排名录取前8名,给予奖杯或奖牌、证书和奖金。
第一名:20000元 第二名:10000元
第三名:5000元 第四名:2000元
第五名至第八名:1000元
(三)团体名次
团体名次按团体名次排名录取前8名,发给奖杯、证书和奖金。
第一名:4000元 第二名:3000元
第三名:2000元 第四名:1000元
第五名至第八名:500元
本场比赛奖金总额为 元
(四)获奖运动员须依法纳税。`
十、参赛资格审查
所有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及行业体协参赛的运动员必须经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审查参赛资格,企业队需通过中华名人垂钓俱乐部审批后方可报名参赛。
十一、报名、报到和离会
(一) 报名办法
报名表由中华名人垂钓俱乐部网站下载()。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注册运动员,参赛队须将填写好的报名表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审查盖章于2006年5月31日前传真至青海省体育局.企业队须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中华名人垂钓俱乐部审批方可参赛。省、市、自治区可报两队,计划单列市及行业体协可报一队,企业可报一队(赛事将严格执行各项报名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传真号码:010-67100135(传真)
咨询电话:010-67170075
联系人:许女士
青海省体育局.传真号码:0971-8239331
咨询电话:0971-8244441
联系人:高女士
(二)报到
请各队将抵达时间与车次连同报名表提前通知西宁大会组委会,大会将提供接站服务,6月16日为报到日。运动队抵达后应及时到竞赛处进行注册报到。
(三)离会
离会日期为2006年6月19日12时前
(四)返程票
如需大会预订返程票,请填写好返程预订单于2006年6月12日前交西宁大会组委会。
十一、费用
(一)参赛队往返旅费自理;
(二)企业队参赛需每队另交800元报名费;
(三) 每队每人参赛费500元整,比赛期间食宿组委会统一安排;
(四) 组委会在火车站、机场提供接待服务;
(五) 报到时必须交纳所有参赛费。
十二、裁判员
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将选派仲裁委员、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分区裁判长、记分裁判,其他辅助裁判人员由承办方选派。
十三、运动员保险事宜
由大会统一提供运动员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四、本规程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十五、赛后成绩查询:www.func.org.cn
附:1、比赛规则
2、比赛投鱼标准和封池规定
3、全国钓鱼锦标赛报名表
4、全国钓鱼锦标赛返程票预订单
附件1
比赛规则
(一) 参赛队按队员报名次序号抽签决定比赛项目。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按顺序抽签确定钓位。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
(二) 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比赛中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
(三) 参赛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饵料自备,不得使用有毒饲料,虫饵及其它有害鱼类生存的诱钓物质,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不得传递饵料。禁止毁窝、禁止双钩以外挂饵料垂钓,否则视为违规行为。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
(四) 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等候裁判员计量记录。未计量前,包括零鱼获者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提动鱼护,签名后方可离开钓位,否则视为违规行为。统计鱼获量时其它运动员不得围观。
(五)手竿比赛必须挂立漂垂钓,主线至漂尾长度不得长于50公分。
(六) 比赛中禁止喧哗,禁止在钓位上吸烟、使用手机、呼机等通讯工具和发声计时器,不得乱丢脏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违反以上规定一条者视为违规行为。
(七)钓鲫鱼比赛限用3.6米手竿一支(正负<3cm),钓混养鱼限用4.5米手竿一支(正负<3cm),钓罗非鱼限用4.5米以下手竿一支(正负<3cm)。线总长度不得超过竿长0.3米,鱼钩1至2只,规格,拴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
(八)运动员的垂开云电子(中国)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如失手超出应主动收回重新抛投,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九)死鱼一律不计成绩,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
(十)比赛期间禁止换人,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十一)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第一次罚该场比赛成绩3分,第二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项比赛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本届比赛成绩并上报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给予追加处罚。
(十二)对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要求
1 、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赛前应认真学习比赛规程及比赛规则并
接受相关培训,根据规则对赛场的水情、鱼情、地形、钓位设置、安
全工作等进行检查落实。整个比赛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2 、使用比赛成绩单记录成绩时,应有参赛运动员、记录裁判
员、裁判员在场唱数、唱计,字迹要清楚需运动员签字方可生效,出
现疑问当场核实,过后不予更改。
3 、总裁判长负责比赛现场的组织、指挥调动、发令和裁判工
作、并向组委会提交总成绩册。
(十三)纪律检查及仲裁委员会
1 、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裁判员的行为规范检查,对严重违规
的裁判员给予处罚并接受运动员对裁判员行为规范的投诉。
2 、仲裁委员会在组委会领导下负责受理、复审竞赛规则执行
中发生的纠纷,以保证比赛公平、公正。
3 、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各场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提出申诉,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
币(胜诉者则费用全部退还)。
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www.func.org.cn
本文地址:/show_i53502.html
本文章由天使鱼儿于2006-5-12 15:01:35最后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