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盘锦市河务管理局的建议: 前几年辽宁省政府决定恢复辽河沿河生态环境,通过实施,沿河植被基本恢复,辽河水质也逐渐变好,一些野生鸟类也来到辽河岸边安家落户,特别是两年的河里禁渔,河道两侧种植芦苇、树,恢复辽河原生态的本来面貌的做法,从长远看是造福辽宁百姓的利国利民好事,这些深得人心。 但这几年辽河、大辽河里却出现了大量的渔民所下的地笼,数量之多实属罕见,这些地笼几乎所有水中鱼类都收拾,有的渔民为了欺骗他人竟说,这些地笼是专门抓螃蟹的,实际水中多数鱼类难逃一劫;此外,更有电鱼的渔船不时还经常电鱼,现在电鱼的渔船的渔网宽几十米全部带电,所过之处大小通杀,简直是灭绝性的破坏水域环境,这种灭绝性的破坏辽河生态行为在六间房以下到盘山吴家镇一带非常普遍。当地老百姓都气愤地说,“这几年也不自知是河务部门吃了回扣了还是又有其他原因,几乎没人管了!” 为此笔者希望盘锦市政府应切实加强辽河水域环境的管理,相关部门拿着国家的俸禄,就应该切实负起责任,法不授权不可为,但法授权不作为或乱作为,是会留下百姓的话柄的。 一、 继续实行禁渔政策,前几年实行的是2年,但时间太短,还没有到一些大型鱼的性成熟期,以笔者了解到的有限知识,禁渔期至少应该5年时间以上,这样,一些大型鱼才能生长到性成熟期(野生怀头鲶即怀子、草鱼、鲢鳙鱼等,其性成熟期,可以生育下一代的时间至少4、5年以上),时间太短还没有达到性成熟就解禁,不利于繁殖后代恢复辽河生态环境。 二、 辽河从福德店开始以下的中下游最好全部禁渔,不然不利于恢复辽河的原生态环境。 三、 必须坚决禁止在辽河主河道下地笼、迷魂阵、拖网(以上4种百姓称为绝户网)、小网眼挂鱼等一切毁灭辽河生态环境的打渔工具的使用;坚决打击各种电鱼行为。 河务部门可将这些经常捕鱼的渔民通过村级政府逐级上报,登记造册,这样更便于管理,可教育引导渔民学会在辽河里钓鱼,因为钓鱼不会破坏辽河生态,这样既锻炼了身体,又能取得乐趣。目前,真正以辽河打渔为生几乎没有,所以完全禁止不会影响“渔民”的生活。 四、 浑太河以及下游的大辽河是属于完全的辽宁省内的河流,河里地笼、迷魂阵、拖网特多,特别是大辽河河段电鱼经常不断,也应该实行同样的禁渔政策!只有这样才能整体恢复辽河生态环境。 五、增值放流。辽河中的原生态物种的茴鱼、六须鲶鱼(即百姓俗称的怀子)都已绝迹,应增值放流! |